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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ES 扶持政策
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政策
瀏覽數:9522 發表于:2014-02-28
(一)對于認定為區知識產權制度示范企業的給予下列扶持:每申請1項發明專利,補貼資助專利代理費3000元;鼓勵和支持企業保護知識產權行動,經企業申請,對調查取證所需的技術鑒定費用給予資助,資助額度為每案所需技術鑒定費的50%,最高額度為5000元/案。
(二)國內發明專利當年申請、實審費補貼:3500元/件(含新穎性檢索費);國外發明專利當年申請費補貼:10000元/件,PCT國際專利申請費5000元/件。
(三)發明專利獲得國內授權后資助:5000元/件;獲得國外授權后資助:10000元/件。
(四)國內發明專利的維持費用補貼:按最多3年實際發生額的50%給予資助。
(五)回國留學人員攜帶項目在區內實施的,其專利申請資助的經費除當年的申請費和實審費外,還可資助代理費,代理費按實際發生額計算,但每項不超過2500元.
(六)在《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受資助的知識產權范圍內,權利人的合法知識產權受到侵害,導致發生調查費用、訴訟費用的,依據經核實的調查費用、訴訟費用的 30%予以資助,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
(七)本區生物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每年安排50萬元,用于生物產業專利池建設、基礎性專利研究與分析、專利預警報告發布。
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或巴黎公約途徑提交的國外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國家階段并被受理,每件資助1萬元,最多資助3個國家。每獲得一個國家的授權最高資助2萬元,最多資助3個國家。
(八)生物企業在本區生產的產品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局(FDA)注冊、歐盟質量指導委員會(EDQM)注冊、日本藥品醫療器械局(PMDA)注冊,給予1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廣州出口加工區廣州保稅區中新廣州知識城廣州市蘿崗區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認定和獎勵辦法》